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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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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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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自举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来,我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上下兴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有力促进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开展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全市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三、奖项设立

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四、评选标准

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养,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分类标准: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推荐(3月19日—3月30日)

1.成立组委会。3月中旬,成立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赵波担任,办公室设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科。

2.广泛推荐。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扩大视野,拓宽推荐渠道,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各县(市)区要统筹兼顾各行业、各系统涌现出的重大典型,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深入挖掘本单位、本系统的先进典型,积极向组委会推荐。往届辽宁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时代楷模”“向上向善好青年”“文明家庭”“中国好人”“辽宁好人”等重大典型可优先推荐。各县(市)区推荐2两名候选人,各文明委成员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原则上候选人每类仅限一人,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3.集中遴选。各县(市)区、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按照材料审核、深入考察、集中公示、群众投票、组织评审、领导审定等程序推荐产生候选人。在深入考察时,要向候选人了解有关情况,并向其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根据候选人身份特点,征求当地政法、公安、纪检、工商、税务、征信等有关部门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

4.材料申报。候选人经审定后,填写辽宁省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形成候选人事迹材料,于3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集中选拔

1.深入考察。组委会对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调研考察组到候选人所在地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深入调研和考察候选人事迹情况。

2.集中公示。组委会依据材料审核和深入考察情况确定我市上报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事迹在市级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推荐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规范,优中选优。道德模范是道德标杆,是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要围绕抗击新冠疫情、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庆祝建党百年等重大事件,严格按照广泛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评委会评审等规定程序,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人物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附件:1.辽宁省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

2.事迹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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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辽宁省道德模范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03.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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