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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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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包括增减变化情况等)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包括增减变化原因等)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2023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分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出机关,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为正处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应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专职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的单位: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15.5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

1)事业收入0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20.25万元

(二)支出预算395.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9.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3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4万元);

2.项目支出16万元。

在支出预算16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108.2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绩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运行经费预算1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营口市财政局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25万元,比20222.2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其中:

1.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 %。

2.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XX万元;运行费2.2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1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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