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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检察官的追求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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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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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楠同志是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11年2月,她参加了市检察院成立的公诉小组,承担辽宁省公安厅“打黑办”挂牌督办的某涉黑专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为确保案件质量,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前,正值春节假期刚刚结束,在院领导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按照主管检察长的要求,与所在的公诉小组的同志一同赶赴专案组沈阳驻地,提前介入专案的侦查攻坚工作。解楠同志承担非暴力犯罪部分的审查工作,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采矿、伪造印章等数个罪名,虽然证据繁杂,但及时提出的意见有理有据,全部从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出发,实事求是,最终在案件定性、认定事实、组织成员的认定等方面的意见,得到公安厅专案组的赞同,使处于瓶颈的侦查工作有了新的指导方向,为下一步案件的深入调查与审查起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得到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该涉黑专案正式移送审查起诉后,解楠同志克服孕期不适、时间不足等困难,迅速进入紧张的审查起诉工作。在正式起诉的前期,撰写数千字的汇报材料,先后向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等各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其中与公安厅专案组存在分歧意见的地方,解楠同志重点汇报、观点明确、有理有据,意见得到各级领导的赞同,优秀的专业素养、缜密的思维给各级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解楠同志参与撰写了近80页,4万余字的起诉书,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认真校对10余次,撰写的起诉书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专案起诉后,为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以圆满完成审判阶段的出庭支持公诉任务,解楠同志虽在产假却已经进入工作状态,来到单位与专案小组的同志们继续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再次全面阅卷,准备出庭预案,还就庭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与法院进行沟通,以期在庭审问题上达成共识,确保庭审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目前,解楠同志已经优质、圆满地完成了专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充分体现了营口公诉人的优秀品质,受到省院、省“打黑办”及省公安厅专案组领导的高度评价。
    解楠同志在办理一贩毒案件中,因成功追诉一名被告人被省院评为辽宁省精品案例。由于该案贩卖毒品数量大、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解楠同志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审查和研究每一份证据,觉察到除已经移送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外,还有一人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贩毒提供帮助,而他并没有被本案的公安办案部门列为犯罪嫌疑人。而此人在陪同本案犯罪嫌疑人回营当日就因贩毒被另一公安办案部门抓获后获刑。通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相关证据,并向两案的办案部门了解案情,将两案联系审查,最终发现本案之所以会遗漏移送起诉该名嫌疑人,是由于俩家办案部门没有及时沟通交换证据,导致在移送本院的贩毒案中,缺乏证据证明此人贩毒的主观故意,从而遗漏其贩毒的重大犯罪事实。解楠同志在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及时对该案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和定性,并及时将承办人意见向领导汇报,最终依法追诉该名被告人,后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使被告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妄想最终破灭。通过办理本案,不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真正体现不枉不纵的办案宗旨,同时依法打击了毒品犯罪,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解楠同志还热心于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捐款、捐物,积极参加营口市院妇工委组织开展女检察官爱心温暖孤残儿童活动,到大石桥市孤儿院看望那里的孤残儿童,代表女检察官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儿童食品等,用款款深情、浓浓爱意温暖了孤儿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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