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文件要求,3月25日,市直机关团工委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市直机关团工委委员、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16位团组织书记现场进行了述职。
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对述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在肯定基层团组织书记全年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对今后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他希望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做好机关团员青年表率;努力提升能力素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始终把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团中央和团省委、团市委工作部署,切实把市直机关共青团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会议还对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书记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测评,同时对市直机关团工委2021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