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机关党支部:
《关于调整中共营口市信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的请示》(营信支部发〔2024〕7号)收悉,经工委会研究,同意王晶同志任营口市信访局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其任职时间自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计算。
此复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