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总支:
《关于调整中共营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请示》(营委法总支〔2024〕6号)收悉,经工委会研究,同意陈军同志任营口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其任职时间自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计算。
此复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