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关于中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营检党委〔2023〕1号)收悉,经工委会研究,同意你单位2023年1月17日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同意高兵同志任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董绍龄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董绍龄同志任机关纪委书记。其任职时间自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计算。
此复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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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关于中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营检党委〔2023〕1号)收悉,经工委会研究,同意你单位2023年1月17日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同意高兵同志任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董绍龄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董绍龄同志任机关纪委书记。其任职时间自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计算。
此复
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