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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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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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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外通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6日至5月21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7月31日,巡察组向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目前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坚决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剖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2个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坚决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把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接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市直机关工委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工委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组织基础,常务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和责任清单,分兵把口,狠抓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明晰整改步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同时明确了整改步骤。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为准备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15日)、整改实施阶段(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31日)及总结提升巩固阶段(长期坚持)三个步骤,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坚持从严整改,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切实做到真严真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机关工委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就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2个问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逐一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在加强指导、传导压力,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发展方面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方面还有不足。个别年度班子会议没有对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没有作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二是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大。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检查方面力度不够,第三、四轮巡察的17家市直单位中,存在“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单位比例达到58.8%,存在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的单位比例仍有29.4%。

工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梳理编发《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流程》;八月上旬,抽查市委办机关党委等5个机关党组织2018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及其10个党支部2019年工作记录本,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反馈函》的形式进行反馈。推动市直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营口市主题教育展并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参观;拨付党费为市直机关购买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学习书籍28048册,进一步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忠实履行职责。工委通过加强调研、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能力素质得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履职本领得到增强,党支部活动等更加规范,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工委机关个别支部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

工委坚持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认真研究支部各项工作,并抓好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及时报告支部工作或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和研讨;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教育。9月18日,邀请市委党校刘丽教授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们上党课。工委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增强。

3.关于“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违规表决问题,2017年5月26日,工委班子会议研究党费使用计划、资金支出问题等,8名班子成员只有四名成员参加。

2017年5月,工委班子职数为8名,其中1名同志在奥体中心挂职,实有7人,所以4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研究党费使用计划、资金支出问题符合《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规定。今后,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和《中共营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自觉接受监督;决策更加规范,有效避免了潜在的风险,切实做到了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存在重痕迹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机关工委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016年,班子会议记录中未见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内容;2017年,班子会议记录中未见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进行安排部署相关内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2013年以来,存在记录缺失、缺少研讨发言、记录涉嫌造假等问题。

工委机关党支部认真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设,改进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召开座谈、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认真完成理论中心组学习任务,做到有内容、有主题,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提高理论研讨质量。通过整改,对党的思想理论的理解更加深入,推动中心组成员在学懂弄通上取得了新成效,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在《2016年度工委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相关人员将“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2018年市直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的2016年误写为2018年,其中的具体内容均为对2016年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安排,与2018年的中心组学习安排内容没有任何雷同之处。今后,工委将继续督促相关人员严肃、认真、细致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工作,确保指定计划制度等准确完善。

5.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2017年,班子会议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工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工委班子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市直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并按要求向市委汇报。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舆情监测研判更加准确及时。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党支部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机关工委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不够规范,没有按照要求使用组织部门下发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本》,2015年,提拔3名干部均缺少民主测评谈话环节记录。

工委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干部任免程序,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干部任免程序更加严格、规范,真正把能力强、业务精的干部提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7.关于“机关党支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2017年,办公室党支部和组织部联合党支部均超过7名党员,未及时成立支部委员会;此外,各年度分别存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填写不全、记录内容雷同以及工作记录本丢失等问题。

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工委改建了机关党支部并成立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下设3个党小组,组织生活更加与时俱进,注重实效、富有生气,有效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了对工委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市委组织部自2017年3月开始向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统一发放《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党小组学习活动记录本》,同时明确:记录本要由党性强、工作认真的同志负责记录并妥善保管;记录人员工作变动或更换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保持连续性;党支部记录本的保存期为10年。2013年工委由于当时缺少制度约束,党支部记录本在工作交接过程中遗失,今后工委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认真做好记录本的记录、保存等相关工作。

8.关于“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机关工委对市直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方面,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对基层单位工作实际调研不够,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做得还不到位,没有做到全程跟踪问效,缺少一抓到底的韧劲,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深入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做到定期深入市直机关党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调研课题要有针对性,调研结果要有指导性,调研要深入细致,不走过场。突出工委工作重点,整合机关党建载体,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工委班子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以后开展工作找到了方向和抓手,进一步夯实了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基础;着力抓好工作落实,突出工委工作重点,整合机关党建载体,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编制发放《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流程》700余册。

9.关于“党规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机关工委对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力度还不够,教育的方法和形式相对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广,教育效果不明显。工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一定程度上弱化,市直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依然易发多发,2013年以来,共有2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加强对市直部门机关纪委领导和指导,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市直机关79家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观看内部警示教育片《增强忧患意识 防范风险挑战》(2019版),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危机意识,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指导市直单位成立机关纪委,对机关纪委委员人选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发出廉政提醒,严明纪律要求。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机关工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升,2015年以前,存在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2015年开始,虽然每年能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但局限于安排部署,在具体工作中抓得不紧,压力传导不够,落实成效不明显。

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牢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形成了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态势。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巡查发现,截至2018年底,机关工委账目“其他应收款”7项科目累计挂账13万元,“其他应付款”17项科目累计挂账15.9万元,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已梳理清楚往来挂账形成的原因,部分挂账属于正常业务形成,已于2019年付款完成,其余部分于2019年初根据实际业务形成的原因和相关资料,也已完成账务处理工作。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8月份新招入一名专业会计,已基本完成挂账处理工作,今后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人员的监督,教育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关于“党费专户财务管理仍需加强,相关科目设立不规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16年10月,机关工委党费专户大额现金支付下拨57个市直单位累计63.5万元,仅有各单位经办人员签字领取,存在大额资金使用风险。

此笔款项为2008-2016年专项清理收缴党费返还部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该党费需返还至每名党员手中。由于当时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还没有建立党费专用账户,而按照《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组电明字﹝2006﹞26号)中“各级党组织将党费存入银行时,应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不得按其他款项存入银行”的要求,该党费不能通过银行下拨,只能以现金形式下拨。在下拨过程中,各单位除经办人签字领取外,同时上报了返还申请和每名党员返还金额明细表,作为领取返还党费的依据。工委对党费专户财务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确保消除大额资金使用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69206;电子邮箱:ykjgg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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