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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 检察在行动

来源: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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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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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检察在行动”系列专项活动,悉心守护我市百姓“舌尖上”和“脚底下”的安全,守护青山绿水,回馈百姓期盼,在创城事业中彰显检察智慧 。


悉心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解决农贸市场、超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2021年重拳出击,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1件,包括食品安全案件115件,药品安全案件6件,其中主要办理了涉及饭店销售不安全食品案件22件,涉及网络平台案件20件,涉及学校案件5件,涉及健康证案件5件,涉及养老院案件1件等等,通过发挥公益诉讼独特治理效能,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办理的欧某某、谢某某、冯某某等15人违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探索惩罚性赔偿机制,通过起诉,最终判处欧某等被告惩罚性赔偿共计1325余万元,并强制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消费者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震慑了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悉心守护百姓“脚底下的安全”

全市检察机关以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为两个着力点,以参与社会化综合治理为突破口推进窨井盖专项治理,市检察院联合市住建局对盼盼路、金牛山大街、客运站等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路段的窨井盖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窨井盖老化损坏以及施工路段窨井盖移除未放置警示标志等问题进行摸底、梳理和汇总,掌握了完备的第一手资料。站前区检察院院联合区住建部门和社区对辽河大街、新兴大街两侧老旧脱管小区进行走访,排查了1500余个窨井盖。盖州市检察院联合多家权属单位走访排查了4个大型重点小区,涉及居民4200余户,1200余个窨井盖。结合发现的问题井盖存量和整治情况,检察机关向市住建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住建部门及时进行处置,相关部门共完成了290余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保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悉心守护百姓宜居的“绿水青山”

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加强城市管理 改善城乡环境”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垃圾占地8.902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145.55吨,生产类固体废物442.7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0.1公里,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2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302亩。鲅鱼圈区检察院办理了整治月亮湾海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经过8个月的连续整治,共修复岸线700.7米,拆除局部填海0.5公顷,显著改善了区域水文环境,提高了海湾水体自净能力,恢复了该地区的海湾属性;站前、老边区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局对隐患电线进行规范整治,对37处老旧小区废弃木质电线杆私拉乱搭线路和6934.5米高压线与4623棵树安全距离隐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西市区检察院推动建立四道沟湿地保护巡查机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清淤70余吨;大石桥市检察院会同环保局监督养殖场设立禽畜排泄物贮存设施,治理群众关注的禽畜排泄物污染空气和水源问题;盖州市检察院对农村地区废弃农用反光膜随意丢弃污染土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注力保护基本农田,推动乡村环境改善。通过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安全隐患得到排除,市容市貌得到美化,为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提供了司法保障。


悉心回馈百姓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

以创城为契机,检察机关组织“营口检察”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助力创城 奉献有我”志愿服务活动,3次对共建社区西大庙附近小区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开展辽河口湿地清洁活动,清洁护堤近600延长米,为学校上法制教育课10余次,受众5500多人,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千余份,专题开展针对性的反诈宣传和禁毒宣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党组成员人均完成3件,全院干警完共完成67件,通过活动实践,着力打造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的营口市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伍,树立了“营口检察”志愿服务队品牌。出动干警266人次,在青花大街市府路口至新华路双向约2000米路段开展街路巡护志愿服务,打造了区域整洁规范,行人车辆文明礼让的良好成效。为解决乡村农民滞销西瓜、李子问题,检察干警集中购买西瓜1000余斤,购买李子500余斤,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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